湖北省新录用公务员不培训不得办理任职手续
2012-02-02 16:4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导读】湖北省新录用公务员不培训不得办理任职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1年内不参加培训,不得办理任职手续。记者昨日获悉,由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制定的《2011-2015年湖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其中提出这一要求。
规划提出,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其他公务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到2015年,公务员初任培训率达到100%。
新录用的公务员从录用之日起1年内不参加初任培训,不得办理任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不按规定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