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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导读】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第一次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工作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州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第一次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次体检结果
    本次体检应到44人,实际参加体检43人,1人放弃体检资格(详见附件1)。经过第一次体检和复检后,合格人员42人(详见附件 2),不合格人员1人(详见附件3)。
    二、递补体检相关事宜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的规定,经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公务员局研究,拟进行递补体检。本次递补体检按照缺额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二)递补体检相关安排

    1、领取递补体检通知书

    所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2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体检费300元(由市公安局代体检医院收取),到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泸州市公安局后楼317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

    2、递补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2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8:00前到市公安局110大楼底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具体事宜详见本人《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后果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附件:1、泸州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放弃体检资格人员名单

2、泸州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第一次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3、泸州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第一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名单

     4、泸州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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