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201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的公告
2011-12-30 09:2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根据《宜宾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宜宾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于2011年1月6日9:00至17:00时,在宜宾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三楼)进行。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其中(1)-(5)项为必备材料:
(1)《报考信息表》一式3份(请从学校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免冠照片);
(2)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自荐材料1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具体格式见附件2)。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6)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9)外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11)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二)根据《宜宾学院201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文新专任教师A岗、外国语专任教师A岗有专业方向要求,凡上述岗位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供能证明自己属于该专业所要求方向的证件原件,如:成绩单、学籍卡、录取通知书、毕业证等。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或递补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考务费的考生,由学校人事处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两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咨询电话:0831-3530986
特此公告
附件1:宜宾学院201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附件2:关于XXX同学学历情况的证明
宜宾学院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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