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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乐山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结论公告

乐山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生体检已于2011年12月19日结束。现将体检结论予以公告(见附件)。请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于12月20日至21日内,向乐山市公安局递交书面手写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附:2011年乐山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生体检结论

 
中共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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