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考试体检公告
2011-12-12 19:2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报考遂宁市公安系统职位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按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同类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之规定,我市共有4个职位(职位编码分别为11030805、11030806、11030809、11030811)面试未达规定开考比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面试未达规定比例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线未划定前,人员暂进入体检。待合格线划定后,未达合格线的,取消体检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规定递补。
(二)体检定于2011年12月13日进行。具体报到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请进入体检人员务必于2011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市场(遂州南路281号,中央商务区新世纪百货三楼)领取体检通知书。考生另需准备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张,预交体检、交通、午餐等费用500元,体检结束后,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三)体检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请考生仔细阅读,严格遵守。凡违反体检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0825-5866011
附件: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改革试点班招录考试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公安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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