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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   安   区   教   育  局

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小学教师

公        告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小学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考对象: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非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指不属于党政机关、全民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在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有敢于献身保护学生的奉献精神;

2.符合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考名额

招考名额22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大安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考主管机关共同负责。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5月17日至20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6:00,在大安区人社局(原大安区人事局,大安区政府东三楼)报名。

(二)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应提供招考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各种证书和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最迟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复印件(2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最迟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及复印件(2份)、同底版2寸免冠近期彩照2张。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区(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经区(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志愿服务农村、社区连续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服务地所在区(县)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服务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程序:考生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填写《大安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当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考主管机关资格审查后,持同意报考的《报名表》到现场交费点缴纳笔试考务费并办理报名手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合计100元。

1.原则上由本人报名,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须承诺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和《报名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考过程中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招考主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名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11年6月1日至2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直接到大安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和旧版临时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工作由市人事考试评价机构负责,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区招考主管机关和监察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

(一)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划定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

2、笔试内容:

(1)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市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2)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教育法规与政策。

以上科目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该大纲和《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参考书目》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上发布,参考书目本着自愿的原则考生可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和区人社局办理征订手续,也可自行到书店购买。

2.笔试加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于2011年5月31日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查的,一律不予加分。

3.笔试时间:2011年6月4日,其中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教育基础知识》。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6月9日在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也可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查询个人成绩。

6.笔试查分:需查分的考生,请于6月10日下午5: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区人社局申请。2011年6月13日在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和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查分结果。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在笔试之前报送面试方案,区招考主管机关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文)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招方案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一并于6月14日通过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和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时间:见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20%+《教育基础知识》×4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和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并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大安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区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聘用及报到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大安区学校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招考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证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的补充人员考试。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区属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局0813—5522240)。

十、本公告由大安区人社局、大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安区人社局0813—5522199 

大安区教育局0813—2201511

附件1:大安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自贡市大安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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