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1-04-02 09:39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自贡人事考试网 来源:自贡人事考试网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荣 县 民 政 局
关于荣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和《荣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荣委办[2008]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县编委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荣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于后:
一、招聘单位性质、指标
荣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系县民政局下属“核定收支,定额补助(全额)事业单位。招聘指标20名。招聘岗位、条件详
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资格证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各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一,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2日。
3、学历及资格证书。各岗位的学历、资格证书要求详见附件一。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
体条件,体检合格。
5、其他条件。招聘后至少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近两年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招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及网址:2011年4月8日至12日(12日截止到24:00时止)。具体报名的方法和要求见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pta.gov.cn)。
报考者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荣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二)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荣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二)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照片审核
网上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上传时间为2011
年4月8日至12日(12日截止到24:00时止),照片审核时间
为2011年4月8日至13日(13日截止到18:00时止)。
(三)报名缴费
考生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两科合计100元,并于2011年4月14日18:00时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按以下程序减免笔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考生在缴费期内事先在网上预交笔试费用,待笔试结束后7天内凭以下手续到荣县人社局专业技术干部股(荣县行政中心底楼,下同)审核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缴费确认手续的考生,于2011年4月24日至28日点击自贡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若考生无法打印或打印困难,可到荣县人社局或自贡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参考期间(除笔试和面试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的办法,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
2、笔试内容:
(1)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市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2)报考管理岗和工勤岗的人员的专业科目为《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具体测试管理学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专业技术岗的人员的专业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
以上科目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参考书目》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参考书目本着自愿的原则考生可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和荣县人社局专干股办理征订手续,也可自行到书店购买。
3、笔试时间。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其中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5月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荣县人社局公布。
6、笔试查分:需查分者于2011年5月5日1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荣县人社局专业技术干部股登记,2011年5月6日自贡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查分并公布查分结果。
7、笔试加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必须于2011年4月30日前送荣县人社局专业技术干部股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的,一律不予加分。
(二)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依据分岗位的指标,按照下述比例,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
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方案中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达到并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如笔试总分相同,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
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2011年5月10 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荣县人社局公布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方案一并公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县人社局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条件进行。拟面试的人员须于2011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持《荣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贴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时效为资格审查截止前),其中,报考者如系机关职工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荣县人社局参加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0年5月16日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2011年5月21日,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公布成绩:2011年5月25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荣县人社局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40%+公共科目×2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再相同则按笔试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2、2011年5月27日由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3、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者参加体检。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民政局及用人单位在2011年6月3日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县人社局批准后,按有关程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弃权,不再递补。凡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书》经县人社局(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或同意后生效。
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有关单位和考试工作人
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县民政局 联系人 刘文超 0813—6201127
网上报名和缴费
联系人 林 燕 0813—6106149
监督电话:0813—6106448
附件1.荣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荣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