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2011-03-25 18:1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绵阳市2011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园区城管办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市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已于2011年3月22日公告,经与市委组织部商定,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1年3月28日。
二、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3月28日早上7:40。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中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南山大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三、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生活费、交通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400元左右)。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或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六、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5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流动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561)。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