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0年村官定向招录公务员体检名单公告
2011-03-16 10:2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乐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乐山市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名单及体检事宜的公告
根据《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关于乐山市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及考察等有关事宜的公告》,现将乐山市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名单及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和工作需要,各县(市、区)综合考察后等额确定了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到考生报考地组织部门反映并提供必要的线索。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标准
体检定于2011年3月18日(星期五)进行,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准考证于3月18日早上8:00到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乐山市人事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院内集合,核实身份后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及进入下一录用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体检标准:《简章》明确了体检标准的,按《简章》执行;《简章》未明确体检标准的,按国家制定的最新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约350元)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市(州)、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2011年3月21、22日)向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提供书面手写的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经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按《简章》规定的条件递补。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