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甘孜州公招公务员资格复审和相关事宜的公告
2011-01-05 10:26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0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事局《2010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公务员法》有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规定,现将2010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于后,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1月10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区(原州人事局)九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调减了招录名额的,以调减后的招录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11年1月11日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考生应携带《201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4、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为
附:《2010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