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2011年全市检察系统招录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0-12-31 20:29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1年全市检察系统公开招录工作
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201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检察院系统2011年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地点:劳动大厦七楼会议室(炳草岗竹湖园对面)
三、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201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的证明)、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201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学位证的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需出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8、带80元面试费。
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及时向我院说明情况,得到同意后,方能按重新约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将新的联络方式告知我院。
联系电话:(0812)3362744、3365132
附:年全市检察系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011。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