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泸州法院系统考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及复审公告
2010-12-31 10:54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1年泸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
考生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考生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3:1(第三类为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考生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大厅。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考生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和报考法官助理职位免试法律专业知识的考生)、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2、面试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而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7日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zrsks.gov.cn)公告。
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2011年1月10日17:30前结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合格者,需及时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发给《面试通知书》(现场缴纳和发放)。
4、面试于2011年1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信息发布
2011年泸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发布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zrsks.gov.cn),请考生注意随时查询。
咨询电话:0830-3108672。
附件:1、 2011年泸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表;
2、2011年泸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