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攀枝花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0-12-30 19:3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1年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2010年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我们按规定比例对报考攀枝花市法院系统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考生笔试成绩、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月6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炳草岗竹湖园对面劳动大厦内)
二、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的考生)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见附件。名单说明: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考生递补。
四、面试收费
按规定,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每人交面试费80元。
五、注意事项:
1、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将新的联络方式告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电话:0812-3344420 3344428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50号
3、法警职位按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其余职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0812-3344420 3344428。
附:2011年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