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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二○一○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等18个市属事业单位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详见《巴中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巴人发〔20077号印发)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35周岁(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125日,招考职位对年龄另有要求的详见《职位表》)。

3.报考人员应在2010125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关学历及证书,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本人学生证,或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二)岗位要求

各单位招考人数、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0123日至12524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

2.信息填报。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机关将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从124日起提出审查意见。全部报考者的资格审查于127日结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通过了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0124日至128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招考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于1210日前在原巴中市人事局网站(www.bzsrsj.gov.cn)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区滨河路中段8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内人事考试测评基地办公楼三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上传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1218日至1224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组成,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条件和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1.笔试时间:20101225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200911月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4.考试成绩加分:

1)按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2)符合其他加分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加分资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提供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

5.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在巴中市人事局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工作经历以考生与单位签订合同和单位出具工作经历的证明为准),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的具体事项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通知。

(三)专业科目笔试、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后,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的人员,并发给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通知书。对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数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

2.专业科目笔试的范围:见《职位表》。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

4.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试类别及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分为ABCD四类(各招考单位与职位采用的考试类别详见职位表)。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A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面试(30%);

B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笔试(50%);

C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面试(50%);

类:该类考试实行逐轮淘汰,《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环节的依据。总成绩只计算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面试成绩的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详见《职位表》)。

七、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版)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复查一次。申请复查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以及未按单位规定时间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进入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已试人员完毕为止。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原巴中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bzs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加分材料复印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经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发出确认通知书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招聘考务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8275269672

监督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  08277707177

附件:《巴中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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