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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导读】暂无简介

 为加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切实充实基层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经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司法厅批准,2008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165名公务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及排名方法
    (一)职位设置。全市基层司法所统一设置一个职位,录用165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具体录用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2008年成都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排名方法。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在录用公示合格后按成绩排名次序和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区(市)县,录用后再按相同原则选择工作单位。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73年4月30日—199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以及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不能报考;其它不适合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的不能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由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承办。
    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司法局负责。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资格复审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进行。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15日至2008年4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附后)进行注册报名。
    (三)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具备身份证、毕业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它手续。其中:
    1、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出具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
    3、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的志愿者,须出具相关依据材料以及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
    4、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报名程序。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08年成都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名额分配表》、《2008年成都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成都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在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成都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并提交成功的1个工作日后、报名期限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及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通过照片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也应先行缴费),打印《2008年成都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时间:2008年4月2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照片审查合格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者)请于2008年5月11日至2008年5月17日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缴费标准及考务费减免。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三科共计15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笔试考试结束后10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开考比例。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均可参加笔试。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司法局批准后,相应削减录用名额。
    (二)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三科。其中,《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5%,《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
    (三)笔试时间及成绩查询。笔试于2008年5月18日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08年6月30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到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08年7月1日—2008年7月6日期间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查分申请。
    (四)加分项目。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4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报考者享受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人员享受笔试科目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参加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包括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农村基层组织以及驻地在农村的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等)、社区(包括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院所等服务机构)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待报名成功后,请于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9日期间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成都市司法局政治部(地址:成都市柿子巷11号)审核、汇总,经成都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复核,确认加分。报考人员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本次公招不划笔试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08年7月10日在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网址附后)。
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对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将由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司法厅根据考试情况,按考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录用。
    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08年7月16日至2008年7月17日中午12:00前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携带《2008年成都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本人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它手续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招录机关审查。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办理面试手续;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面试定于2008年7月19日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由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司法局在网上统一进行公示。期限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结束后,报考人员根据本人考试总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区(市)县,经成都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成都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录机关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2008年全省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34号)的精神和有关规定,此次我市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须在基层司法所最低服务满三年,否则不能辞职,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调离。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考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监督电话:(028)86251502
    成都市人事局监督电话:(028)86647526
    成都市司法局监督电话:(028)61881907

    附:《2008年成都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分配表》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司法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150916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8)86641147 (028)61881864
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
成都市人事局网址:http://www.cdrsj.gov.cn
成都市司法局网址:http://www.cdjustice.chengdu.gov.cn
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
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008年成都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注意事项


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及法律基础知识复习大纲

各位考生:

    现将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及法律基础知识复习大纲发布如下,供各位考生查看参考并下载。

一、司法所工作实务
(一)司法所性质、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能
(二)司法所主要业务
1、人民调解工作
(1)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3)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4)人民调解协议书格式
2、法律援助工作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安置帮教工作
6、社区矫正工作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法律基础知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十)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附件一:司法所工作实务

附件二:法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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