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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宜宾市南溪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监督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面向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选用和社会化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融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区事业单位选用和社会化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专业人员8名(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报考者在报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的毕业证、职业(职称)资格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时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融资工作,遵纪守法;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经济类和法律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在财政或金融机构工作经历满三年以上的可放宽专业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事业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者;
(2)社会化招聘人员在公安机关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2,报名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岗位人数的1:2比例时,同比例核减岗位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二楼国资办(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129号)。
2.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不含过期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③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④职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⑤事业人员近三年考核结果原件一份;⑥财政、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的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其中社会化人员还需提供三年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报名表信息填报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以上①-④项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领取考试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10月26日到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二楼国资办领取本人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综合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智能素质、人格素质、知识素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通知单。请考生务必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2.成绩公布。考试工作结束后在南溪区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1.入围人选确定
按考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入围人选,统一组织体检,若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投融资工作履职时间长者优先。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政审
入围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财政局与国有企业共同进行考核政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成绩相同的按照投融资工作履职时间长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溪区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聘用及管理
(一)人员选用安排。公示后无异议者,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招聘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聘用手续办理。属事业人员的由区财政局按程序申报办理挂职锻炼手续,挂职期限为2年,挂职期间工资及工资性待遇在原单位领取,用人单位(国有企业)按照考核每月可另发放800-1000元的绩效奖励;
社会化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按区属国有企业一般员工薪酬标准发放工资福利、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
(三)事业人员挂职期满2年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公司考核结果,可选择回到原单位,也可选择留在国有企业,按照国有企业所在岗位薪酬标准执行。社会化聘用人员在合同期2年内,需独立完成一笔融资资金到位,方可续签合同。
五、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南溪门户网公布(http://www.zgnx.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并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以及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报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对于作弊或在报名现场、考场、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南溪区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31-3189380
宜宾市南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16日
(编辑:Nicj)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