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四川社会国企考试网提供以下社会国企考试信息:2018宜宾市叙州区选聘5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公告,更多四川社会国企考试,四川社会考试公告,四川国企招考资讯内容,请关注四川社会国企考试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华图微信公众号(schuatu),四川社会国企培训咨询微信客服:点击查看,微博:@四川华图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及时获取四川各地考试信息
根据宜宾市叙州区国有企业发展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职位及名额
宜宾市叙州区国有企业副总经理5名(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职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及统筹、决策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及敬业奉献精神。
(二)具体资格要求
详见选聘职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工作日)。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聘条件,有意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五年来业绩材料及其他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报名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资格证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华盛街11号,区委大院4-5室)。
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公开选聘专用邮箱,邮箱地址:ybsxzqwzzb@163.com。
咨询电话:0831-6231095;0831-6204064
3.注意事项。本次选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应聘者可选择是否服从职位调剂。
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隐瞒有关情况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选聘资格。
(三)职位调剂
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从人数较多的职位中将愿意调剂者调剂到竞争性不足的职位。
(四)考试考核
1.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分值为100分。每个职位以1:3比例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若某职位进入面试人选少于1:3,则该职位所有人选均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性、专业化能力、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分值为100分。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应试者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3.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考察。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若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如考察后,某职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5.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每个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6.递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选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7.人选报批。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综合情况,等额确定每个职位拟聘任的建议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审议未通过的,不进入聘用环节。
8.聘用。对区委常委会审定的拟聘用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因拟聘用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管理
(一)人员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时间从试用期起算。
(二)薪酬管理
1.试用期间按8000元/月发放试用期薪酬;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经营目标考核等,按税前25万元/年左右发放薪酬待遇,具体按《宜宾县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宜宾县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2.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3.聘用人员如符合宜宾市叙州区引进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六、监督
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31-7822380(区委组织部干监办)
0831-6610339(区纪委信访室)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叙州区公开选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宜宾市叙州区公开选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2日
(编辑:Nicj)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