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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5日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新大纲《民法》热点预测

2015-12-04 14:37:31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

【导读】华图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s://sc.huatu.com/sydw/)提供以下事业单位招考信息:2015年12月5日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新大纲《民法》热点预测,更多关于2022四川事业单位招聘,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招考公告的内容,可关注公众号四川事考咨询中心(huatusydw)或添加微信客服号(huatukele)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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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5日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考前《综合知识》考点热点预测,如下是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中,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章节知识点及经典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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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民 法

  一、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考试中常见的非平等主体:(1)政府拨款、救灾;(2)纳税、缴税;(3)罚款。

  【判断题】

  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和法人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单选题】

  2.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A.甲、乙两个公司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

  B.胡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赵某与某行政机关之间因罚款数额发生的纠纷

  答案:1.错 2.D

  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概念: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单选题】

  1.以下关于民事权利能力正确的是( )。

  A. 民事权利能力指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B. 自然人失去行为能力时丧失权利能力

  C. 自然人成年后享有权利能力

  D. 自然人患精神病即丧失权利能力

  答案:1.A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概念:是指自然人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①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①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③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②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③他的民事活动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④但在实践中,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例题】现有一商品房,所有权人为小峰(6岁),其欲向丁某出售该商品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由( )。

  A. 小峰自己签订

  B. 小峰的法定的代理人代理签订

  C. 小峰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自己签订

  D. 小峰自己签订后进行公证

  答案:B

  三、合同效力要点  

效力形态 要件或情形 法律后果

有效
有能力(当事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①履行——合同消灭;
②不履行——违约责任
意思真(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法”第52、58、59条)
欺诈胁迫型(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①返还(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②折价(无法返还时)③赔偿(有损失应赔偿)④追缴
恶意串通型(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伪装掩盖型(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公益型
违反强规型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法”第54条)
① 欺诈 ①合同被撤销,合同无效(同无效合同后果)②合同仅变更或者未撤销,合同有效(同有效合同后果)
② 胁迫)
③ 重大误解
④ 显失公平
⑤ 乘人之危

效力待定(“合同法”第47、48、51条)
①无权处分行为 ①未被追认的合同无效(同无效合同后果)②被追认或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同有效合同后果)
②无权代理行为
③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超越能力行为

  【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钱某、王某殴打李某致其受重伤 B. 刘某收养赵某为女儿

  C. 周某和蔡某合办砖厂 D. 金某与郑某结为夫妇

  2.以下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是( )

  A. 丙被绑架后,其妻丁向绑架者支付人民币50万元

  B. 乙向丙租房设立电子游戏厅进行赌博,并相约丙不得将此事告知他人

  C. 甲12岁时利用压岁钱购进乙所持政府公债面额3000元

  D. 某公务员在市场花30元买了一只鸭子

  3.甲对乙新换的手机爱不释手,听丙说是进口高档手机,便主动以4000元购买。但事后确认该手机其实是地产普通手机,市场价仅1000元。若甲反悔,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是甲主动要求购买的,买卖合同有效 B.乙欺骗了甲,买卖合同无效

  C.甲存在重大误解,买卖合同可以撤销 D.丙欺骗了甲,买卖合同无效

  【多选题】

  4.民事行为内容显失公平的,属于()。

  A.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B. 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C. 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D. 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答案:1.A 2.D 3.C 4.AD

  四、债的概念与特征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在债的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即债权人得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一)、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之债。

  (1)概念:合同又被称为契约,它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管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等共15类。

  2.侵权行为之债,如果一方实施了侵权行为,就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产生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不当得利之债

  (1)概念: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4.无因管理之债。

  (1)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行为。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人是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或者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管理人享有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受益人则要承担支付管理人由于无因管理事实而发生的费用的义务。

  【单选题】

  1.甲将自行车没有上枷锁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为上锁,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 )

  A.无因管理 B.不当得利 C.共同侵权 D.违法行为

  2.一日甲发现乙在家自杀,遂破门而入,将乙送入医院,乙获救后,认为甲不应该救他,并要求甲赔偿破门所造成的损失,甲的行为属于()。

  A. 紧急避险 B. 侵权行为 C. 无因管理 D. 不当得利

  【多选题】

  3.债的法律事实依据有()。

  A.非法所得 B. 无因管理 C. 侵权行为 D. 合同 E. 不当得利

  答案:1.A 2.C 3.BCDE

  五、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反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2.对方有过错;3.约定免责事由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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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侵权责任

  1.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

  2.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一般构成要件

  ①侵权损害事实

  ②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③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④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故意、过失(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原则上一律适用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①物件致人损害责任②地面施工致人损害③医疗事故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

  监护人责任、职务侵权责任、环境侵权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产品责任。

  (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4.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2)受害人的过错(3)正当防卫(4)紧急避险(5)受害人的同意

  七、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一)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殊诉讼时效

  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年:身体伤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4年:涉外合同。

  5年: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中止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事由消除后继续算。

  中止的发生时间:讼时效期间的*后6个月

  法定事由:1.不可抗力。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其他。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中断的法律后果: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其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

  中断发生的时间:诉讼时效期间内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请求2.义务人的同意 3.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四)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1、胜诉权消灭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实体权利不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

  【多选题】

  1.下列使用一年诉讼时效的是( )。

  A.甲商店出售质量有问题的录音机而未声明 B.乙承租人因生活困难没有及时支付租金

  C.因过失造成寄存财物丢失 D.某甲被某乙打伤眼睛,要求赔偿的

  【单选题】

  2.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A. 当事人提起诉讼 B.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 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D.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判断题】

  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

  答案:1.ABCD 2.D 3.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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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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