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信社银行考试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人事考试 > 四川银行农信社招聘考试 > 备考方法 > 笔试方法 > 四川农村信用社考试会计法律法规全真模拟试卷及答案

四川农村信用社考试会计法律法规全真模拟试卷及答案(第3套)(4)

2014-05-27 15:26:23 银行金融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导读】华图四川银行考试网提供以下银行考试信息:四川农村信用社考试会计法律法规全真模拟试卷及答案(第3套)(4),更多四川银行考试,四川银行考试公告,四川银行招考资讯,请关注四川银行考试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华图微信公众号(schuatu),银行金融招聘培训咨询电话:点击咨询,微博:@四川华图,如有疑问请加【2021四川银行金融考试交流群】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及时获取四川各地考试信息

  五、案例分析题

  1.小徐的观点不正确。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老王的观点不正确。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性质不同;作用范围不同;实现形式不同;实施保障机制不同。老邓的观点不正确。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包括:通过会计学历教育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会计继续教育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会计人员的自我教育与修养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刘部长的观点不正确。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不但依靠财政部门,还要依靠会计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机制和奖罚制度,社会各界各尽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2.(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换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银行处罚的金额为l5000元(3000000×5%),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元(3000000× 2%)。

  (3)该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手续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编辑:董明满)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微信客服

金融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四川华图阿金
添加方式:识别左图客服二维码
四川阿金为你答疑解惑
微信客服

金融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四川金融
添加方式:识别左图二维码
考试公告及时看,备考资料马上领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