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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万人摸底考试大赛《申论》题本

2014-04-01 12:17:4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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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万人摸底考试大赛

  《申论》题本

  (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4.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5.作答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二、给定资料

  1. 或是停水、断电;或是放狗、放蛇;或是风高月黑之夜,如鬼子进村一样,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或是光天化日之下,“大侠”突现,冲进“钉子户”的家中,抡起大锤、铁锹,一通乱砸,威逼其乖乖就范,这些都被称为“暴力拆迁”。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各地暴力拆迁事件也频繁发生,社会反响强烈。

  2008年11月8日凌晨1时30分,衡阳市石鼓区桑园路76号两栋楼的居民正在熟睡,一伙身份不明的人突然破门而入,将居民们强行从床上拖起,用的士运走,随后用挖土机将这两栋居民楼夷为平地,财物全部被埋在废墟堆中。

  2009年11月13日清晨,成都金华村发生恶性“拆迁”事件,女主人唐福珍“自焚”以死相争,却未能阻止政府的破拆队伍,29日,唐福珍因伤势过重身亡,其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2010年5月27日,河南郑州须水镇发生拆迁致人死亡事件。“别拆!别拆!屋里还睡着10多个人”,有人在饭店楼顶高喊,但挖掘机挥舞的长臂并没有停止。早上7时许,须水镇发生拆迁致人死亡事件,阻止拆迁的商户陈先碧被从二楼楼顶“扯下”,命丧当场。类似事件并非个案。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在齐礼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时,几位居民也被人“绑架”抛到野外,回到家时房屋已经被毁。

  2. 暴力拆迁事件在我国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发生,愈演愈烈,甚至变成了一种普遍现象。这一问题不仅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而且还涉及到民生、民权问题,因此,引起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议论。

  一位网友直言不讳:“暴力拆迁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它不仅直接损害了被拆迁户的核心利益,甚至严重威胁到了被拆迁户的生存,同时极大伤害了人民对政府的感情,造成了群众与政府的直接对立。从法律角度来看:它直接破坏了我国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令人痛心的。从执政的角度来看:它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另外一位网友在微博中奋笔疾书:“中国在漫长的封建历史中,强拆现象数不胜数,强者总是可以通过各种方法逼迫弱者出让其房屋和土地。那个时候不存在强拆这个概念,因为封建社会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低文明程度的社会发展阶段。而当我们进入到宪法赋予的人人平等、自由的社会时代,再用停水、断电、放狗、放蛇、大锤、铁锹甚至子弹等手段强迫被拆迁者放弃房屋或者土地,那我们的行为实际上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低文明时代。所以强拆严重损害了社会的文明程度,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为我们国家向更文明的社会阶段发展设置了强大的阻力。暴力拆迁不仅破坏了国家法律和制度的尊严,还会让很多人人相信,只要有暴力,就可以达到目的。如果任由这种心态发展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

  3. 2010年1月29日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法制日报2010年11月23日报道,参与拆迁立法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证实,新版草案取消了行政强拆。

  报道称,新版草案经过几十场论证会、咨询会、座谈会,反复酝酿修改多次已较成熟,与今年初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拆迁补偿、公共利益界定、征收程序以及强制搬迁等方面,均有突破性进展。

  专家透露,草案坚持公平补偿,不让为公共利益做出贡献的被征收人比自愿在市场上进行房屋交易的人吃亏,而且还要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在补偿方式上灵活多样,比如提供产权置换、回迁等。总体感觉草案比较强调补偿的人性化,满足个人需求。

  草案还明确,今后不允许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参与搬迁,而是由一个事业编制的机构承担行政职能,这意味着以后拆迁许可证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行政强拆一直以来饱受诟病。近几年来,行政强制拆迁的比例平均为0.2%左右。虽然发生在强制拆迁中的恶性事件是少数,但影响极坏。

  有专家分析,取消行政强拆,客观上会使政府尽量减少申请强制拆迁,努力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zui大程度地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利益,在理论上降低了暴力拆迁的发生几率。

  4. 据调查发现,补偿标准的高低,是引发拆迁矛盾的一个主要因素。能否让群众分享城市化及土地升值所带来的溢价收益,以及合理提高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拆迁立法和实践中应该予以关注的一个问题。

  记者调查还发现,强拆事件发生与拆迁方信息不公开、操作不透明,以及民意诉求渠道不畅也有很大的关系。

  很多居民反映,强拆之前只是发个通知,并告知补偿安置协议,随后不久就采取停电停水方式,强行逼迫居民签字搬走。对于他们这些不签不搬的,还半夜三更砸门放炮仗进行恐吓。这种方式让人无法接受。

  在引发自焚事件的绥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部分居民反映,他们既没有参加过有关拆迁的听证会,也没有人来评估房屋价格,接到消息时,已是决定拆迁改造,补偿价格被定为每平方米800多元,不容商量。

  5. “拆迁其实是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把拆迁补偿的问题解决了,拆迁问题也就解决了。”2011年9月4日,在“中国拆迁:行政权与司法权平衡”主体研讨会上,人大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杨建顺教授表示。

  在杨建顺看来,备受社会诟病的拆迁问题其实反映出在当前的拆迁过程中,利益分配出了问题,他认为按照常理,拆迁开发可以改变一些拆迁户的经济状况,拆迁方只需要把开发所获取的利润返还给社会就可以了,但是目前却出现了拆迁户不满拆迁便不停上访,地方政府想方设法打压上访的局面。“土地是不断在升值的,对拆迁户进行充分的补偿,保证拆迁户的生活比以前提高,上访的状况一般不会出现。如果开发商在对拆迁户进行充分补偿后发现不能获利,那证明这个项目是失败的,还不如直接退出。”

  6. 针对zui近频频发生的暴力拆迁事件,2011年3月,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督促地方政府查处用断绝水电气或切断道路等方法进行的逼迁行为,以及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搞突击、“株连”等强制征拆;公安部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2011年4月,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2011年4月18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2011年5月16日,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不得继续实施征地拆迁。

  “这些密集出台的措施让民众看到了政府解决暴力拆迁问题的诚意和能力,也使党和国家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李满春对记者说。

  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邵德进认为,国办通知指出,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将有助于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整治违法拆迁行为。

  邵德进对记者说:“国务院及多个中央部委的规定、措施能否落到实处,取决于各地各部门执行的决心,决心有多大,成效就有多大。”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事件的发生,小则引起群众不满,大则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致死人命案件,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受访专家表示,这一系列措施让老百姓深感欣慰。但是,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通过专项检查、强化监管,提高地方各级官员的认识,让法律落地生根,在执行中不打折扣;杜绝“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现象,建立起没有暴力拆迁的法律执行常态。

  7. 2009年12月1日新华网报道,重庆“史上zui牛开发商”刚因暴力拆迁一审被判死刑,贵州贵阳市近日又发生了一起因暴力野蛮拆迁引发的违法堵路群体性事件,造成近万台车辆滞留,数万群众上班延误。

  对此,记者进行了专访。有专家指出,一方面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另一方面,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但关键还在于补偿不够合理,开发商与民争利。

  也有专家指出,关于拆迁补偿,国家虽早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拆迁法规、补偿标准跟不上房地产市场变化及价格上涨速度,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如各地经济条件不一样,被拆迁房屋所处位置不同等,在拆迁过程中如开发商坚持不合理的补偿方案,拆迁工作遭到群众强力抵制也就难以避免。

  除此之外,长期以来,政府确定拆迁项目后一般都交由开发商具体实施,由开发商与被拆迁群众协商补偿标准,政府只是仲裁者。但也有一些地方,基于“利益zui大化”考虑,某些地方官员暗中与开发商相互勾结、结成利益联盟。有的拆迁项目之所以受到抵制难以推进,原因就在于此。因此,是由政府还是由开发商为拆迁主体,这个问题很重要。由政府主导拆迁,可以在法律政策范围内zui大限度地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减少拆迁纠纷,赢得群众的信任,减少“暴力拆迁”。

  8. “政府财政依靠卖地,官员政绩要靠推高GDP,百姓就只能在高物价,高房价中寻找‘幸福’的影子了。”一位网友调侃道。

  据一些业内人士分析,土地财政仍在延续,暴力拆迁时有所闻,主要是因为依据过量土地财政的大规模投资项目已经开工,无法缩减;土地财政虽然刚性成本上升,但仍有盈利空间;附着于土地财政之上的小金库官员寻租空间依然广阔。然而,随着收入增速下降而投资规模上升,地方政府在GDP与投资项目的压力下如坐火山口,目前难题第*是融资,第二是融资,第三还是融资。只要土地财政还能成为zui重要的输血管道,征地拆迁压低补偿价格之事就难以禁绝。

  9. 2010年12月1日,北京大学5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建议。人物周刊记者采访了参与者之一的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教授姜明安。

  人物周刊:暴力拆迁时有发生,其根本原因是什么?

  姜明安:根本原因就是你是以人为本还是以GDP为本、以政绩为本,这是个思路问题。一个县城都是三道四道甚至六道的马路,却根本就没有几个车子走,你这是什么思路啊?

  你说为改善老百姓的住所,但是他祖辈就在那里住了几百年了。你不能因为你说肉好吃就让大家都来吃肉,老百姓还愿意吃鱼呢,甚至还愿意吃萝卜白菜呢。再者,房子拆了就给人家几十万块,再搬到你那个新房子里去,却要上百万,人家买不起啊。这些地方的这些领导人就是替自己着想,这是根本原因,而不是那个条例。

  人物周刊:《条例》第4条中“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可见,《条例》规定的补偿主体为“拆迁人”。

  姜明安:依据宪法和法律,征收、补偿主体应该是国家,征收补偿法律关系应该是行政法律关系;而《条例》却将补偿主体定位为拆迁人,将拆迁补偿关系界定成民事法律关系。因公共利益的拆迁,应该是国家给当事人补偿、安置,怎么让拆迁人给他补偿呢?这个当然是把法律关系搞错了。

  人物周刊:城市拆迁中的问题zui为突出的是什么?如何平衡政府、开发商同拆迁户之间的利益?

  姜明安:这要区分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公共利益拆迁,如果是老百姓真的不走,那是可以运用强制手段的。但如果是开发商利益,这就是民事关系,不能单由行政决定,就由开发商和老百姓去谈,把补偿、安置问题都解决了。比如建奥运会场馆、世博会场馆,建地铁,都是公共利益。但公共利益也不能搞野蛮拆迁,也要遵守《行政强制法》,就是强制拆迁,也要保证公正,法院应该公正裁决。

  10. 2012年5月8日, 据江西新闻网报道,南昌市政府纠风办近日出台有关纠正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实施方案,提出要纠正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在加强征地拆迁行为监管方面,南昌市提出,要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文明、和谐征地拆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坚决纠正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行政问责。

  在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环节监管方面,南昌市决定,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机制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各个环节的不正之风。一方面,开展保障房建设督查,确保土地专项专用、资金专款专用,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囤地圈地、土地闲置浪费,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行为;同时,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防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此外,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

  南昌市政府纠风办提出,今年要聘请第四批行风监督员,并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加大办案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案件分析,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及时完善管理制度;对于典型案件,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11.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强制搬迁只能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条例总则、征收决定、补偿、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三十五条,充分体现了统筹兼顾、公平补偿、完善程序的立法思路。

  三、申论要求

  一、近年来,暴力拆迁事件频发,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请根据给定资料分别进行概括。(15分)

  要求: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不超过200字。

  二、“给定资料6”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邵德进认为,“国务院及多个中央部委的规定、措施能否落到实处,取决于各地各部门执行的决心,决心有多大,成效就有多大。”,结合给定资料,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20分)

  要求:准确,简明,分析深入,条理清晰。不超过300字。

  三、给定资料反映了暴力拆迁暴露出的诸多问题,请你就如何治理这些问题提出对策建议。(25分)

  要求:具体,可行,有针对性,条理清楚。不超过300字。

  四、结合给定资料,以“暴力拆迁与社会和谐稳定”为话题,写一篇议论文。(40分)

  要求:思想深刻,观点明确,结构完整,语言流畅。1000-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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