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法干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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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答案(5)

2013-09-09 09:34 政法干警考试 https://sc.huatu.com/zfgj/ 作者: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网

【导读】四川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答案

  36、【答案】正确

  【解析】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措施。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而当损害无法恢复时,主要是财产赔偿。

  37、【答案】错

  【解析】《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8、【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关于人身权的规定,名誉权的享受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所以本题是对的。

  39、【答案】错

  【解析】发表权是著作人身权。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所以本题是错误的

  40、【答案】正确

  【解析】第一百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简答题:

  41、法定抵销的要件:

  (1)须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是对待之债,可拱抵销之用;

  (2)须双方债务种类、品质相同:

  (3)自动债权必须已经到期;

  (4)必须是可以抵销的债务:

  一是性质上不得用于抵销的,不得抵销情形:

  ①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

  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

  二是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42、一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法定条件

  条件:下落不明4年,意外事故时为2年。

  起算:从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开始计算,意外事故从发生事故之日起。

  利害关系人及申请顺序:近亲属、受遗赠人、债权债务人、人寿保险合同受益人,不告不理。申请宣告死亡的顺序:(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公告期:普通:1年;特殊: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死亡时间: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43、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

(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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