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属事业单位招考415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2)
2012-05-12 10:09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深圳考试院
2012年事业单位考试QQ交流群:132110214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0年、2011年、2012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0年、2011年、2012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2年4月30日(下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在我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累计为临聘时间。
(4)2012年4月30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此类人员按本款第1项“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的要求界定报考身份。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报考护理及助产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最高学历(指其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在校应届毕业学的最高学历指其2012年毕业时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最高学历为大专或研究生学历的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则最高学历为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