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滁州市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公告(3)
2012-05-10 13:38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滁州市人社局
四、体检和考核
7月上旬,各县(市、区)根据招募计划数按1:1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并公示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入围对象。
7月16日前,完成体检、考核工作。体检工作由滁州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主要对毕业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招募人员确定和培训上岗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县(市、区)予以公示。经公示和审核确认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一式两份),并于8月中旬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各县(市、区)务必于7月底前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信息系统,8月底前完善基本信息,根据考核体检情况更改“拟招募”状态。
8月份,各县(市、区)统一组织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各接收单位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安排,并于9月中旬将《2012年度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3)及电子版统一上报市人社局(邮箱:czsyk3047981@163.com)。
六、生活保障及优惠政策
1、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2年,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标准确定生活补助,每年为其提供交通补贴费,统一购买住院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级财政要按照当地规定,切实保障“三支一扶”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经费,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2、每年省按不低于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市、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新进人员也可按一定比例,定向招录(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毕业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此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基层服务单位在岗位空缺情况下可免试直接补充进入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