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生物、地理学科教师和报考幼儿教师、职教师资的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共同确定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等。
《学科专业知识》内容为报考者所报学科相应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12年6月2日。(8:00-9:00考《教育综合知识》,9:30-11:30考《学科专业知识》)。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6月9日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公布,报考者可在上述网站查询。报考者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于2012年6月10日17时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查分结果于2012年6月12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进行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由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进行。
报考幼儿教师、音乐、美术、体育和职业中学机械电子、车辆工程、建筑工程的专业课教师,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余学科,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按同职位层次同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工作经历、表现情况的证明;非在职人员须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其本人身份及现实表现情况的证明,⑥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生育情况证明。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层次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依序递补。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者,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不能形成竞争比例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形成竞争比例同层次招聘岗位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