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从优秀村干和村官中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4)
2012-05-07 10:4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六、组织考察
由市州考录机构统一组织,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
考察方式: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是:考生所在乡村部分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是:考生所在乡镇部分干部和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组成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实地查看主要查看应试者近三年来的工作实绩,特别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民主测评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生进行考察组评分,考察组评分实行百分制。
组织考察结束后,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成绩评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办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分×25%+考察组评分×15%。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市州考录机构统一组织,按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推荐、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市州考录机构负责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领导小组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2012年7月31日前由市州考录机构报省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九、使用和管理
各市州对新录用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从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干部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要针对录用人员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联系基层群众、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考录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原则安排在本乡镇。如向县(市、区)及以上机关流动,须录用后在乡镇、村工作满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