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成都新津县公开招聘9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2012-04-28 13:53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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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在成都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成都市服务基层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新津县定向公招岗位的考生除外),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在成都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应聘我县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2)申报方式: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或人社局出具并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年限、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待报名成功后在2012年5月18日12:00前交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新津县瑞通路146号底楼,电话:82555577、82556732)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31日前通过成都新津人才网公布。
6、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面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将在成都新津人才网公布。
2、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