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成都双流县公开招聘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5)
2012-04-28 11:43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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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由此产生岗位空缺的,按照1:2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面试前一天在双流公众信息网(www.shuangliu.gov.cn)公布。
4、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调减或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本人面试费。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双流公众信息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