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1416名的公告(2)
2012-04-25 09:58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导读】吉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1416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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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聘任职
2012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转正后可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原则上同时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员。聘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上的,颁发《吉林省大学生村官证书》。
五、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享受以下政策待遇(选聘期间如遇中组部相关政策调整,执行最新规定):
1.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900元。选聘到延边地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生活补贴5000元。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每人每年1700元的标准发放年度考核奖金。
3.在村任职期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每年进行1次体检。
4.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任职、聘期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毕业于省市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服务地财政代为偿还;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具体代偿程序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