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2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事宜的公告(2)
2012-04-25 08:4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导读】乐山市2012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事宜的公告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现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签章日期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推荐日期一致,即应是2011年12月23日前。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是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出据证明并加盖院系总支部印章;
5、担任学生干部的,由院系总支出具证明,证明写清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职务,并注明是哪级学生干部;
所提供材料全部使用A4纸印制。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签章日期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推荐日期一致,即应是2011年12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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