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3)
2012-04-18 08:4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导读】2012年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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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由市检察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知识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总分数的60%。
考生可登录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考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由市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限递补一次。
(五)面试。
面试由市检察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人选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目测和测试应试者仪表举止、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总分数的40%。
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将确认参加面试相关信息通过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发至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确认参加面试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缺额的不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可登录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限递补一次。
(六)研究决定
根据笔试、考察、面试、体检情况,经市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院党组可以决定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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