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四川省南江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
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基础知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知识。
3、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应聘须形成竞争,应聘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
3:1(特殊岗位,经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招聘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于笔试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南江县人社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由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所缴费用退回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4、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需要查分的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受理。查分按有关规定进行,在原考试阅卷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集中查分。
6、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各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下同)。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最低笔试成绩分数线在公布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同类职位中依次等额替补,但替补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类岗位的最低笔试分数线。
报考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且两年之内不允许参加我县的有关招聘考试。
7、面试
对需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岗位,在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办法,幼儿园教师、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职教师资岗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