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西充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的公告(3)
2012-04-05 09:0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高校人才网【导读】四川省西充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的公告
五、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审批办理上编、签订聘用合同、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新招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二)公示期有群众真实姓名反映不符合条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中等学校)毕业生考试、体检与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定用人协议,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后签定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因特殊情况,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县人社局通知办理聘用手续时间起,1个月未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拉通报名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其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单位。
(六)某岗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空出的名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待遇。招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比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拔款)。其中招聘到边远乡镇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间享受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
七、其他规定。被聘人员在工作岗位服务满五年以上方可交流。
八、招聘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九、注意事项。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同时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通知(如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均提前在南充人才网(www.ncrc.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