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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四川省巴中市卫生局2012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公告

(六)确定人选。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项目管理办公室报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并统一出具招聘通知。招聘执业医师接到招聘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服务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到。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签订合同。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本地有关部门与招聘执业医师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按有关规定与招聘执业医师签订《巴中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章、签名生效,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式5份,省、市、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和招聘执业医师各一份。合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聘用合同的各项约定,并会同本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招聘执业医师应自觉接受管理,服从单位项目安排。
(八)集中培训。市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至2周。
(九)注册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招聘执业医师的执业注册手续。根据项目需要,经应聘执业医师同意,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可调整服务者服务岗位。服务岗位调整后,应及时签订新的项目聘用合同,并上报省、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
1、生活补助。受聘医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补贴、津贴按接收单位同等条件的执业医师收入水平统筹确定。
生活补助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在接收单位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由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逐月核拨。上半月报到的,当月计发全月生活补助,下半月报到的,当月计发半月生活补助。
2、交通补贴。给予招聘执业医师每年一次性探亲假交通补贴150元,不足部分由项目县(区)财政负责解决。
3、财政将对2008年以来,通过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考核合格,并且在岗执业(助理)医师每人每年增加1万元补助,由县(区)卫生局考核后发放。
4、社会保险。接收单位为招聘执业医师按规定申报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部分,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按每人每年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位缴纳部分,不足部分由项目县(区)财政负责解决。
5、职称评定。招聘执业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间,执行乡镇卫生院人员晋升职称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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