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2)
2012-03-26 10:5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遂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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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6:00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到蓬溪县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发票领取。
(六)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专业理论知识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本次笔试两科(综合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共计收费100元/人;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另行缴纳面试费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考生报名时,到报名资格审查处办理减免手续。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综合知识》笔试,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及所占权重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共两科,其中:《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上午8:30—10:00《综合知识》笔试;2012年4月22日上午10:30—12:00《专业理论知识》笔试。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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