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4)
2012-03-19 13:54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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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2012年5月29日至6月2日之间进行。体能测评人选依据体能测评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交委具体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评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评当天。体能测评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果。
(四)专业科目考试
在市公务员局监督指导下,市外经贸委按公告规定需在面试前(2012年5月29日至6月2日之间)开展专业科目考试(详见附件1“其它要求”栏)。
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市外经贸委专业科目考试人选依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不超过1:20)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考职位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比例,若进入专业科目考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在专业科目考试的第二天内,由市外经贸委公布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在2012年6月3日进行,面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面试人选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市外经贸委的面试人选,在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比例以考生两项合计成绩(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若达不到招考职位面试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考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出现招考职位减少指标的情况,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应当场告知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151号)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某一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职位1名招录指标,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面试结束后,除报考市外经贸委外,以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市外经贸委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
招录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上述成绩和名单也可于面试结束2日后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在2012年6月4日至6月8日之间进行。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指标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2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