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下半年成都市公开考录公务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2)
2012-03-10 10:39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五)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招录机关和体检医院的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六)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七)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八)由于体检医院停车场地较小,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九)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五、体检结果公布及复检安排
(一)体检结果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处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向成都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与培训处(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16房间)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三)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进行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考生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复检。
(五)体检合格者,由招录机关负责实施考察。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与培训处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7706339)。
相关附件:
2011年下半年公招公务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