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相关问题解答(2)
2012-03-09 15:28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五、初审未通过人员,在查询并再次报名中应注意什么?
答:报考人员未通过网上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招录机关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提醒考生在再次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职位表,选择职位要求与自己情况相匹配的职位,并尽早报名,以提高报考的成功率。详见《招录公告》。
六、报考费是多少?怎样交纳?经济困难考生怎样减免?
答: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每人需加收3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报考省直部门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报考各市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缴费账户。
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七、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证件审核时,需提供哪些证件?
答:需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招录范围、对象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必要证件和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在招录范围、对象和职位中未要求的条件,可不必提供。如:报考未要求学位职位的考生,可不必提供学位证。
八、同职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怎么办?
答: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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