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具体政策问答(3)
2012-03-07 10:5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导读】河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具体政策问答
14、录用工作何时开始?
答:7月份进行。优先审查和聘用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生。其余名额以市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审查人员范围。
15、同等条件下,哪几类人员优先录用?
答:三类人员优先录用,即优先选聘农村急需的涉农专业毕业生;优先选聘回原籍县任职的毕业生;优先选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毕业生。
16、未完成选聘计划的市会进行补录吗?
答:会。对未完成选聘计划的市,由各市委组织部从报考本市的考生范围内进行调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17、考生被录取后是否可以分配到乡镇机关或城市社区任职?
答:不可以。必须到行政村工作。
18、与甲市签订聘任合同后,是否可以调到乙市去工作?
答:不可以。
19、对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有哪些规定?
答: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补贴比照当地2012年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负责。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与当地2012年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负责。
20、选聘人员的户口落在哪里?
答:任职大学生户口原则上落在父母所在地或任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流动人才集体户口。大学生任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及时为任职大学生办理户籍关系迁移、出具户籍证明等手续。大学生任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尚未设立流动人才集体户口的,户都可落在县城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