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2)
2012-03-03 22:0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规律四:笔试延续安徽省考一贯的重专业性考察的风格,申论继续实行A、B分卷
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公安、外语、税收等专业性较强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他职位和市以下法院、检察院专门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
同时,今年的公告还呈现出“七大变化”,这七个方面是:
变化一: 今年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特岗教师” 从“三项目”变成了“四项目”
“四项目”人员是指: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比往年,新增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变化二: 工作满两年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可报考
去年安徽省考明确禁止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报考,而今年公告明确指出“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表明了工作满两年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可报考是可以报考公务员的,这部分人如果报考,是要征得本人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变化三: 今年地税系统进行招考(去年未招),而工商系统、质监系统没有招录计划
变化四: 今年对省直县的招考做出了专门规定
宿松、广德作为省直管县在资格复审、笔试的时候,都要到合肥统一进行,并且单独申报招录计划。
变化五:体能考试由原来的“体能测试”改为“体能测评”,并且在考试的具体项目中发生了较大变化
2011年规定:体能测试按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3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三个项目达标即为合格。而在2012年中则规定: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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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的体能测评标准为: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变化六: 今年对“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限制更加严格
以往的公告中,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即可,而在2012年的公告指出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
另外,在以往的公告中指出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 ;而在今年的公告中则要求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变化七: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向中央国考的公告政策靠拢
除上述第六条在体能测评方面按照人社部的相关规定外,在招考警察职位方面,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使得部分硕士、博士(非在职)人员有了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