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2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2)
2012-02-29 08:45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
(二)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
(三)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四)有志从事基层工作,本人愿意并服从组织分配;
(五)身体健康,本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六)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大学生“村官”等“三项基层服务人员”的报考年龄在32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必须符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服务期满2年(计算到2012年8月31日)、考核合格和组织推荐的基本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推荐。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大学生“村官”等“三项基层服务人员”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配合。推荐工作步骤:(1)学校和各县市区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考生个人写出书面申请,表明选调去向。(2)院(系)党组织和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选调条件,根据报名者的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向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推荐对象。 (3)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审定推荐对象名单,人数不限。推荐对象不能同时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市州推荐。应届毕业生推荐对象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大学生“村官”等“三项基层服务人员”推荐对象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 (街道)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高校和市州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录用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