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民航空中警察公务员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试及面试公(2)
2012-02-05 15:56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报考丙类职位的考生应携带
a.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b.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c.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考生政治面貌证明,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d.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应粘贴照片),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一份(应从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站中下载,并加盖毕业院校或高校就业办的公章),填写或打印均可;
e.空警政审表(附件5,共4页)一份,填写或打印均可;
f.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张,背面应注明姓名和所报考单位,并请预先剪好。
此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除身份证、户口簿、安全员执照、退伍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准考证等证照外)及复印件不再退还。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体检
1.体检时间:2012年2月13日全天,考生须在上午8时前报到,空腹参加体检。
2.体检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为了减轻考生负担,体检时采取单科淘汰的方法,按照所完成的物理检查及辅助检查项目收取体检费用(具体事项详见附件3《体检注意事项》)。
4.体检标准: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附件6《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Ⅳ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5. 体检注意事项:1)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2)如考生接受过屈光性角膜手术,必须距报考体检满3个月(或以上),在体检时向体检鉴定机构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和全部手术记录的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3)体检时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6.体检结果:2012年2月13日16时后,可在体检地点查询《体检合格暨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2年2月21日,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当日上午9点前到达体能测试地点报到。
2.体能测试地点:民航上海中专,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原龙华机场内),公共交通线路(仅供参考):44路、809路、167路、864路、734路、933路公交车等均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