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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最高人民检察院面试公告

13、报考0201026003职位的考生,应提供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4、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人所在学校院、系或部的公章)。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以书面的形式传真至高检院政治部干部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洪良

联系电话:010-65209135

传真号码:010-65288520

电子邮件:job@sp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邮政编码:100726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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