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元坝2011年公招部分事业单位23名人员公告(3)
2011-10-16 19:4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到报名处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元坝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无法联系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调整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1年11月10日前在广元市元坝区人事人才网(www.ybrlzy.cn,下同)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2011年11月25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广元市元坝区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1年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到元坝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7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笔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知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区人事局负责,《专业知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综合知识》笔试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执行,考生可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参考资料由考生自行选购。
《专业知识》笔试以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复习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11月2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11月25日在广元市元坝区人事人才网公布,报考者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11月28日至29日到元坝区人事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1年11月30日前在广元市元坝区人事人才网公布。
4.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不含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享受以上加分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以上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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