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合江县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公告(2)
2011-10-10 15:34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二)网上缴费
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24时。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笔试考试报名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在2011年10月19日18时前的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合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合江县党政大楼六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10月29日9时----11月4日18时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对参加国家、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等部门考核合格,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截止于2011年10月17日),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2007年以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于2011年10月17日)且经县级组织、人社等部门考核合格,每工作满1周年,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注:不是指年度考核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1年10月27日---11月3日18时前的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加分依据原件等)交到合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并填写《加分申请表》(联系电话:5269814),审查确认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已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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