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成都市公开考录546名人民警察的公告(3)
2011-09-22 15:1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成都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公众信息网
3、加分项目:
(1)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待报名成功后,于2011年11月1日17:00时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文武路136号3号楼6楼602办公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考试组织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仅限特警职位和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一)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时间:2011年10月30日。
综合管理职位、公安专业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中的法医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占总成绩的35%、35%;特警职位和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加试专业测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占总成绩的15%、15%,专业测试占总成绩的40%。
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于2011年12月6日在成都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12月6日至8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12月12日在该网站公布。
(二)专业测试
特警职位和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需加试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专业测试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于10月21日在成都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公众信息网、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由于特警三(反劫制暴)职位专业测试部分项目具有一定危险性,出于对考生安全的考虑,考生在参加测试前,需提供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的心肺功能、血压、心脑血管、骨骼等方面的体检报告。未携带体检报告的考生,在本人出具相应的书面承诺书后,方可参加专业测试。凡因考生自身原因在测试过程中身体出现问题的,责任自负。建议考生在测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专业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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