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成都市公开考录546名人民警察的公告(2)
2011-09-22 15:1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成都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公众信息网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
7.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现役军人、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8.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参加笔试、专业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9月23日-9月28日,报名网站统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在2011年9月23日—9月30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10月24日9:00-10月29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录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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