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财政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2010-11-02 14:35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sichuanht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一)笔试
1、笔试科目。四川财政职业学院和四川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网络管理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思科网络及安全技术、HP-uxix技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思科网络及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管理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HP-unix技术、Oracle Weblogic Server技术。考试大纲参考思科CCNP、CCSP及HP-unix的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2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于2010年12月24日17时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0年12月26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0年12月30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年11月22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省财政厅何晓丹同志(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联系电话028-867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1)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聘岗位
面试由试讲(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测试组成(其中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由试讲、个人体育技能展示、综合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教育管理人员兼实训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兼实训教师、财务处工作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4个岗位的面试由专业知识答辩、综合能力测试组成);试讲(体育教师岗位试讲后进行个人体育技能展示)或专业知识答辩结束后即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或专业知识答辩占90%,综合能力测试占10%(体育教师岗位试讲占45%,个人体育技能展示占45%,综合能力测试占10%)。
(2)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招聘岗位
面试由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答辩结束后即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答辩占面试成绩的9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
(3)四川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招聘岗位
面试由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答辩结束后即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答辩占面试成绩的9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财政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其中,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的教育管理人员兼实训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兼实训教师、财务处工作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4个岗位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比例5:1)。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财政厅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18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四川省财政厅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