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8 17:19:11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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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2026年第一批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公告
来源: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高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第一批增量政策性岗位2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招募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附件《成都高新区第一批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岗位表》。招募人员主要从事辅助性、服务性工作,不独立履行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法定职权。
二、招募对象
2024届、2025届、2026届毕业且当前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法律法规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未就业状态
1.报名时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外),且无工商营业执照登记;
2.曾有就业经历后失业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间须在2026年10月8日(含)之前,符合招募条件的可报考。
(三)不得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9日9:00起至2026年10月15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9630,进入“成都高新区第一批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专栏,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学历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当前无单位参保记录证明材料(确认现阶段为无单位就业状态)(可通过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查社保-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或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查社保-个人社保参保证明等渠道查询);
6.优先招募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优先招募待遇。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材料不完整、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材料补充等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当准确并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联系方式错误、通讯不畅或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即视为接受岗位调剂。
4.报名即视为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作出诚信承诺。
五、资格初审及准考证打印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毕业时间、现阶段为无单位就业状态等进行审查。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9:00至2026年10月20日17:00。
(二)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网站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9630查询审核结果。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0月23日00:00至2026年10月25日10:00之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9630,按照网络提示进行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和资格初审通过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10月2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招募人员的政治素养、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题型为客观试题。
3.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第四个工作日后前往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同步在区门户网站(https://www.cdht.gov.cn/)、区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成都高新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根据岗位招募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到1:3比例的,按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优先招募顺序确定排名;若符合多项优先招募情况的,按数量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招募对象或有多名同类优先招募人员时,按学历确定排名;若学历再次相同时,则采取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名。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学历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社保参保记录证明材料(确认现阶段为无单位就业状态)(可通过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查社保-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或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查社保-个人社保参保证明等渠道查询)。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或通过天府通办APP/微信小程序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实名刷脸申办,自行下载打印近1个月内的带公章PDF版)。
6.非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打印,近1个月内)。
7.个人信用报告(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提交查询申请,获取电子版个人信用报告后自行下载打印,近1个月内)。
8.优先招募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按本公告第六部分“成绩公布”确定的规则排序。线下资料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事宜。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募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门户网站(https://www.cdht.gov.cn/)、区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成都高新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优先招募顺序确定排名;若符合多项优先招募情况的,按数量确定排名;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招募对象或有多名同类优先招募人员时,按学历确定排名;若学历再次相同时,则采取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名。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日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将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照本公告考试总成绩并列排名规则执行),经体检合格后招募。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各服务单位负责。
(三)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区门户网站(https://www.cdht.gov.cn/)、区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成都高新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影响招募的,取消招募资格。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任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上岗
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服务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拟招募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办理协议签订和到岗手续。未按要求签订服务协议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岗的,取消招募资格。
九、待遇、服务期限及人员身份
(一)待遇保障
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协议期满不续签。每位招募人员的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三)试用期
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服务协议。
(四)人员身份
本次招募岗位为过渡性、辅助性、实践性岗位。招募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
十、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经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服务单位解除协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招募各环节的公告、公示及有关通知均通过报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平台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未及时查看信息、联系方式不畅或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相关环节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募人员应当服从岗位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三)报名人员在报名、招募期间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冒名顶替的,取消招募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政策性岗位招募;
(四)本次招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报考人员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由本人负责处理;办理协议签订手续前仍未妥善处理的,取消招募资格。
(六)招募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报名网站公告。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协议签订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纪律监督
保证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募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本公告由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85339319
咨询电话
社会工作部:028-82829221(民政处)、028-85133221(就业服务管理处)、028-63067526(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028-83371158(退役军人事务处)
政法委、应急局:028-81205183,发改局:028-83345071,商务文旅局:028-85225030,财政国资局:028-67672973,公园城市局:028-85339268,市场监管局:028-8519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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