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四川人事考试 > 四川公务员考试 > 报考指导 > 报考2022下半年阿坝公务员的条件_四川人事考试

报考2022下半年阿坝公务员的条件_四川人事考试

2022-11-01 13:17:34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

预约享全项目备考资料

  2022下半年四川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也就是说各位考生要在11月1日8:00前报名,但恐报名照片或者其他信息审核不通过,导致过了报名时间无法从新修改提交报名,错过本次考试,小编建议大家提前1-2天报名,不要等到要结束的时候再来报。缴费时间截止到11月3日8: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22日至25日。关于报名人数,每天官网都会更新,大家可以根据这些数据做一个简单的参考。

2022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统计

日期 报名统计表 数据分析
10月26日10:00 点击下载 ——
10月26日18:00 点击下载 ——
10月27日10:00 点击下载  
10月27日18:00    
     
     
【价格美丽】2023版四川公务员4本套(教材+历年) 2022公安基础知识教材+历年 2本套 2022全新升级第16版 【 模块宝典】行测+申论 2022版 公务员考霸笔记6本套
¥79.0 ¥49.0 ¥16.9起 ¥69.0 ¥750.0

  【分数】四川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礼包】四川公务员笔试资料

  【网课】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课推荐

  【专业】四川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分类

  一、四川公务员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 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028-38197202)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二、四川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填写规范:

  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尤其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是否公务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民族”栏,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民族自动甄别后进行少数民族加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2.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个人简历”栏,规范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9.09-2012.06 在XX省XX市XX县XX学校读高中;

  2012.09-2016.06在XX大学XX专业读本科,取得XX学位;

  2016.09-2019.06在XX大学XX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取得XX学位;

  2019.06-2020.06 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X职务;

  2020.06-至今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X职务。

  4.“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5.“考生类别”栏,应如实选填考生本人现身份类别。按照公告规定在职的(含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报名,现身份为“公务员”类别的,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三、2022下半年四川公务员及人民警察备考资料:

  1、行测备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首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决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民法典》分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其中,物权篇中的居住权问题引发社会热议。

何为居住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也就是说,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

那么,居住权为何会引发热议,又会对人们日常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呢?通过以下两个案例,大家可以对居住权有更深的了解。

案例一:

近期的热播剧《小舍得》中有这样一个桥段,蔡菊英与南建龙是再婚配偶,二人共同生活十几年,现居住在南建龙的婚前房产中。蔡菊英提出在房产证上增加自己的名字,南建龙因顾及自己女儿等原因,以“什么时候都不会将你赶出去”为由,拒绝了该建议,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家庭矛盾。

其实,这一问题完全可以通过订立居住权协议解决。为保证蔡菊英的永久居住权,南建龙可通过意定居住权中的依遗嘱设立居住权,在遗嘱中写明当事人姓名、住宅位置及居住权期限等条款,同时,在遗嘱生效后,向当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案例二:

小李和小王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前两人无个人所有的住房,而是住在小王的单位公房内。离婚后,小李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且居无定所,小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该公房的居住权。

居住权的出现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总的来说,意定居住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设立:

居住权只是《民法典》中热点问题之一,关于《民法典》中的其他热点话题,大家可以长按扫码关注公众号,回复“民法典”,获取民法典全文及199道预测题。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极有可能在接下来的考试中出现。除以上的知识点外,我们还需要掌握居住权的禁止规定及居住权的消灭条件,这样,我们在遇到有关居住权问题时,就能轻松击破。

最后,我们通过一道题目来对居住权所涉及的知识点进行巩固。

(单选题)周某丧偶后,一直独居生活,后遇到保姆李某,李某对其照顾有佳。周某想与李某再婚,但遭到周某儿女极力反对。因担心李某在自己去世后,居无定所,周某对李某设立居住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为李某设立居住权时,可以采用非要式的形式定立

B.如果李某抛弃居住权,李某可以通过默示的方式

C.为李某设立居住权以后,李某可以把居住权转让给李某的朋友

D.李某死亡后,居住权随之消失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居住权的知识。

第二步,居住权消灭的原因包括:1. 居住权抛弃。居住权人采用明示方法抛弃居住权的,居住权消灭,并且不得撤销,除非得到所有权人的同意。2. 居住期间届满。3. 居住权人死亡。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书面合同是要式合同,A项错误。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人采用明示方法抛弃居住权的,居住权消灭,并且不得撤销,除非得到所有权人同意。故本题中应通过明示的方法抛弃居住权。B项错误。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中“可以转让”表述错误。C项错误。

  2、申论备考

  在省考申论近三年的考察中,综合分析题是“常客”,无一年被落下,而且通用卷和乡镇试卷均有涉及。每道题分值在15-20分之间,20分居多;最少字数200字,最多字数350字。对于综合分析题而言,其具体类型的判定就是许多考生的“心头病”,那今天我们就一起为这个“病”开一个“药方子”。接下来,就跟四川华图公务员考试网一起走进寻“方”之旅。

  【省考】请根据“给定资料3”,谈谈你对划线句子“乡镇工作虽然忙、累、压力大,但也是我们无悔的选择”的理解。

  【解析】题干的最后一个词为“理解”,何为理解,其就是指顺着脉理或条理进行剖析,说理分析。而题干又明确了对一句话的理解,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对这句话进行剖析和分析,那作为考生,面对这样的题目,我们首先要做就是把这句话用自己理解的语言表述出来,也就是解释。因此,我们把“谈对一句话、一个专有名词、一个小短句等的理解”的题称之为解释型综合分析。

  【2019年省考】根据“给定资料4”,对W区的不违规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评析。

  【解析】评析就是评价分析。谈到评价,我们自然而然就是会想到需要谈相应的观点。这道题我们需要评价的是W区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因此,就要结合资料4中的内容,针对W区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给出相应的评价。我们就把这类问法的题称之为评价型综合分析,与其相同的还有对一个政策、一项工作、一个现象等的评价、看法、认识。

  【2014年省考】请结合“给定资料7-8”,分析比较F市、T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不同之处。

  【解析】在此题的题干中,我们值得注意的是“比较”一词,题干也给出了比较的对象为F市和T市。所以,我们把这种出现“比较”一词以及给出比较对象的称之为比较型综合分析。

  【2012年省考】认真阅读、梳理给定资料,分析指出扬州、南京两个城市的做法对搞好城市规划提供了哪些重要启示。

  【解析】通过读题干,明确此题的任务为指出启示,启示的来源为扬州、南京两个城市的做法,这就是启示型综合分析。各位考生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启示型综合分析,往往都是去找寻做法,而后以启示的形式进行呈现。

  以上就是对于综合分析题型具体类型的一个简单区分,但考生需要明白的是,近年来其他省份创新类的问法层出不穷,我们需要在利用方法做好基本区分的基础上,做到灵活应对,遵循“问什么、答什么”的原则。

new2022下半年四川省考公告及职位表汇总
hot 公务员职位速筛系统 hot 公告直播解惑选岗 专业类目速查 职位表下载
报名入口 hot 报名表填写模板 报名问题咨询 hot 备考交流群
往年入面分数 历年试题 时政热点 图书网课
(编辑:wena)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微信客服

贴心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码:schuatu
资料领取回复:省考试题
精品内容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
微信群

四川公务员微信群

微信群添加客服:huatukele
发送验证:请拉我到-[地市]公务员备考群
提供四川省考招考信息及备考资料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