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9 14:13:47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未知
2022广安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疫情防控注意事项,2022年广安公务员考试笔试于4月29日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开通查询,笔试排名于5月6日在广安小平故里先锋网站公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于名单于5月7日在广安小平故里先锋网站公布。本次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15日,资格复审地点及所需材料及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见下文,参加资格审查前需提供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前,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来(返)川考生,须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码”,收到弹窗提醒后24小时内在川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临时弹窗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时限以采样时间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因高速公路卡点和便民服务采样点实行采样后集中送检,为避免因未及时出具检测结果影响考试,建议考生来(返)广后及时前往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六)实施A、B类地区分类管控。
1.对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广人员,实施集中隔离直至抵广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
2.对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广人员,按以下方式实施分类管理:
(1)对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广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抵广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2)对有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广人员,入广后实施3天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按四川省防疫要求公告的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面试当天考生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可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并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广安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广安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YAshin)贴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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